《春秋公羊传》隐公·三年 原文
一、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何以书?记异也。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
二、三月,庚戌,天王崩。
何以不书葬?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存,不得必其时也。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
三、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
四、秋,武氏子来求赙。
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盖通于下。
五、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六、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七、癸未,葬宋缪公。
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过时而日,隐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与夷复曰:“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弒与夷。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