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十八年 原文
一、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然则何以不言遂?未侵曹也。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则曷为伐卫?晋侯将侵曹,假涂于卫,卫曰不可得,则固将伐之也。
二、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
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刺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刺之?内讳杀大夫,谓之刺之也。
三、楚人救卫。
四、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畀者何?与也。其言畀宋人何?与使听之也。曹伯之罪何?甚恶也。其甚恶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
五、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
六、楚杀其大夫得臣。
七、卫侯出奔楚。
八、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会。
其言如会何?后会也。
九、公朝于王所。
曷为不言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则曷为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
十、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
十一、卫元咺出奔晋。
十二、陈侯款卒。
十三、秋,杞伯姬来。
十四、公子遂如齐。
十五、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娄子、秦人于温。
十六、天王狩于河阳。
狩不书,此何以书?不与再致天子也。鲁子曰:“温近而践土远也。”
十七、壬申,公朝于王所。
其日何?录乎内也。
十八、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
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则何以得为伯讨?归之于者,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已可知矣。归于者,非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何以不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叔武?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已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咺走而出。此晋侯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卫之祸,文公为之也。文公为之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放乎杀母弟者,文公为之也。
十九、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此执其君,其言自何?为叔武争也。
二十、诸侯遂围许。
二十一、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