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卷 第 七 原文

十三年(丁酉、三七)  春正月戊子,詔曰:「往年敕郡國,勿因計吏有所進獻,今故未止,非徒勞役,道途所過未免煩費。已敕太官勿復受。其遠方食物乘輿口實可以薦宗廟者,即如舊制。」時有獻善馬,日行千里,寶劍直百金。馬以駕鼓車,劍以賜騎士。上雅性不喜聽音樂〔一〕,手不持珠玉,征伐常乘革車用事而已。及公孫述平,傳送鼓師葆車〔二〕,然後乘輿器服漸備物焉。

  〔一〕東觀記曰:「召譚,拜議郎給事中。上每宴輒令鼓琴,好其繁聲。」袁紀上文亦同。則光武未嘗不喜聽音樂也。乃國家草創,百廢待興,未敢縱情欲,故經宋弘諫止,即不復令桓譚給事中也。

  〔二〕按東觀記、范書「鼓師」均作「瞽師」。李賢曰:「瞽,無目之人也。為樂師,取其無所見,於音聲審也。」瞽通鼓,釋名釋疾病曰:「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  二月,馬武軍下曲陽,以備胡寇。

  丁亥,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一〕。

  〔一〕乃依朱祐「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之奏,改諸王為公。又按二月庚寅朔,無丁亥。范書光武帝紀作「丁巳」,是。  五月,殷紹嘉公為宋公,周承休公為衛公〔一〕。徙鄧禹為高密侯,食四縣。上以禹功大,封弟寬為明親侯,禹以特進奉朝請。

  〔一〕改封宋、衛二公,范書作二月庚午日事。按二月無庚午,當系三月事,疑袁紀「五」系「三」之訛。又范書鄧禹徙封作四月事,時功臣增邑更封,凡三六五人。

  袁宏曰:古之明君,必降己虛求,以近輔佐之臣,所以寄通群方,和睦天人。古之賢臣,必擇木●集,以佐高世之主。主務宣明,不以道勝而不招;臣務對●〔一〕,不以時艱而不進。及其相遇,若合符契,功高而尊禮其人,師喪而不咎其敗。此三代君臣,所以上下休嘉,比德天地。

  〔一〕●,說也,音易。見篇海。

  末世推移,其道不純,務己尚功,釁自外入,君臣之契,多不全矣。唯燕然和樂,終始如一,風塗擬議,古之流矣。高祖之興,蕭公之力也,且暫亡,若失左右手〔一〕。及天下已定,無所用之,賴鮑生之說,以濟其身〔二〕,狼顧塗跣,卒入囹圄〔三〕。子房玄算,高祖之蓍龜也〔四〕,始者相得,非子房不謀也。海內既安,杜門不出,假託神仙,僅乃獲免〔五〕。

  〔一〕史記淮陰侯列傳曰:「何聞信亡,不及以聞,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二〕史記蕭相國世家曰:「漢三年,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間,上數使使勞苦丞相。鮑生謂丞相曰:「王暴衣露蓋,數使使勞苦君者,有疑君心也。為君計,莫若遺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上必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悅。」則此時非「天下已定」也。而「天下已定」,復安何者,首乃漢十一年召平勸何讓封,以家私助佐軍,取悅高祖心。次乃漢十二年秋,客某說何多買田地,賤貰貸以自污,以安高祖心。事亦均見蕭相國世家。

  〔三〕史記蕭相國世家曰:高祖以蕭何請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下何廷尉,械繫之。後納王衛尉諫,出蕭何。何素恭謹,入見高祖,徒跣謝。

  〔四〕蓍所以筮,龜所以卜,古所謂神物,以定天下之事,以明狐疑之事。此則作智囊解。

  〔五〕史記留侯世家曰:「留侯從入關,留侯性多病,即道引不食穀,杜門不出歲餘。」張良又曾曰:「願棄人間事,欲從赤松子游耳。」

  光武之在河北,未知身首安寄也。鄧生杖策,深陳天人之會,舉才任使,開拓帝王之略。當此之時,臣主歡然,以千載俄頃也。洎關中一敗,終身不得列于三公,俛首頓足,與夫列侯齊伍。嗚呼!彼諸君子,皆嘗乘雲龍之會,當帝者之心。鞠躬謹密,猶有若斯之難,而況以勢相從,不以義合者乎?山桑侯王常、東光侯耿純薨〔一〕。

  〔一〕范書曰:王常薨於建武十二年,耿純薨於十三年。通鑑均作薨於十二年。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是時有上書言,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一〕。司徒據蒼梧陳元上疏曰〔二〕:「臣聞師臣者帝,賓臣者王〔三〕。故武王以太公為師,齊桓公以管夷吾為仲父,古之道也。近魏文侯友田子,諸侯不敢入其境。高皇帝令相國奏事不拜,入殿不趨,所以寵大臣也。及新室王莽,遭漢中衰,獨操國柄,以偷天下,況己自喻〔四〕,不信群臣。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威。然不能禁天下之謀,身為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方今四方未集,百姓未一,觀聽者注耳目之時也。陛下宜修文武之典,襲祖宗之德,屈節待賢,以示將來,不宜有司察公輔之名也。」上善其言。

  〔一〕上書者,大司農江馮也。  〔二〕按范書本傳作「辟司空李通府」,李通罷,「復辟司徒歐陽歙府」。然歐陽歙於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則陳元此時不當為司徒掾也。沈欽韓曰:「案經典序錄,元為司空南閣祭酒。北堂書鈔引華嶠書云:「元辟司空掾,宋弘受罪,上書訟之,言甚切直。」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七年,李通為司空。是元辟司空府當於宋弘時也。」據此則陳元初辟司空宋弘府,後辟司空李通府,袁紀「司徒掾」恐是「司空掾」之誤。且范、袁二書均曰李通罷於建武十二年,則此事亦不當系於十三年。按江馮任大司農,當在李通之後,高詡之前,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間,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則陳元上疏當是七至十一年間事。

  〔三〕范書陳元傳作「賓臣者霸」。按戰國策燕策引郭隗語曰:「帝者與師處,王者與友處,霸者與臣處,亡國與役處。」賓即友也,則袁紀是。

  〔四〕「況」原作「足」,據黃本及范書逕改之。

  南陽太守杜詩上書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而文王以多士寧。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一〕。臣詩竊見故大司徒伏湛,自行束脩〔二〕,無所毀玷,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在平原,吏民畏愛。遭世反覆,城郭不傾,秉節持重,不可推移。陛下深見臧否,顯以宰相,微過斥退〔三〕,久而不用。湛德足以左右王室〔四〕,名足以昭示遠人。前者選擇諸侯以為公卿,所以砥礪藩屏,勸進忠信。湛宜任宰相輔佐之官。」  〔一〕詩大雅文王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又書益稷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二〕李賢曰:「謂年十五以上。」師古曰:「束脩謂初學官之時。」周壽昌曰:「蓋漢時年十五而始入學官也,故注云年十五以上。」

  〔三〕范書伏湛傳曰:「時蒸祭高廟,而河南尹、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

  〔四〕左右,相助也。易泰卦「以左右民」疏曰:「左右,助也。」

  夏,詔徵湛。既到,即入見,賞賜浸渥。將用之,暴病薨。賜秘器,上親吊祠。伏氏世以經學清約相承,東州號曰「伏不鬥」,由家風化導然也。湛兄子恭,明帝時為司空。

  大司徒侯霸薨〔一〕。上傷惜之,親自臨吊。詔曰:「惟霸積善之德,久而益彰;清潔之操,白首彌厲。漢之舊制,丞相拜日,封為列侯。頃以軍旅暴露,功臣未受國邑,緣忠臣之心,不欲先饗其寵,故未爵命。其追爵謚霸,使襲其後。」於是封霸為則鄉侯〔二〕,謚曰哀侯。臨淮吏民聞霸薨,莫不隕涕,共為立祠,四時祭之。

  〔一〕范書光武帝紀曰:霸薨於春正月庚申。

  〔二〕隸釋卷八金鄉長侯成碑曰:「光武中興,玄孫霸為臨淮太守,擁兵從光武平定天下,轉拜執法右刺姦、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於陵侯。」洪适曰:「侯霸傳云: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遷隨宰,再遷執法刺姦,後為淮平大尹。淮平即臨淮也。王莽傳:置執法刺姦,選侯霸等分督六尉,如漢刺史。謂霸嘗作五威司命及執法、臨淮在光武時,皆非也。丞相封侯自平津始,光武以功臣未封,故霸但侯關內,既薨方追封則鄉,其子昱徙封於陵,又非也。」漢碑雖可用來証史,然亦多有訛謬,不可輕信,侯成碑即為一例。

  十四年(戊戌、三八)

  春正月,匈奴遣使來獻。中郎將劉襄使匈奴。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後孔志為褒城侯。越嶲人任貴遣使降。

  九月,莎車王賢、〔鄯〕善王〔安〕(心信)遣使奉獻〔一〕。

  〔一〕據袁紀本卷末之文及范書改。

  濟南太守王梁薨。初,梁為河南尹,穿渠引穀水,以注洛陽城下。渠成而不流,有司奏劾梁。梁慚懼,上書乞骸骨。上乃徙梁為濟南相〔一〕,更封阜城侯。

  〔一〕袁紀上文作「濟南太守」,范書王梁傳引詔文亦同,又濟南國建武十五年始建,此作「濟南相」,誤。

  十五年(己亥、三九)

  春二月,大司馬吳漢將馬武等徙雁門、代郡、上谷民,遷中山,〔一〕以備胡寇。

  〔一〕范書作「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常山關西漢時屬代郡,東漢時屬中山國。又續漢志曰:徙吏民六萬餘口。

  於是馬武殺軍吏,詔命武將妻子就侯國。武自歸京師,天子削武五百戶,更封為楊虛侯。武好酒,敢直言,時醉在上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長,無所迴避。上恣聽之。上嘗與功臣宴飲,歷問曰:「諸君不遭際會,與朕相遇,能何為乎?」鄧禹對曰:「臣嘗學問,可郡文學。」上笑曰:「言何謙也?卿鄧氏子,志行修整,可掾功曹。」各以次對,至武,曰:「臣以武勇顯,可為守尉督盜賊。」帝笑曰:「且不為盜賊,自致亭長,斯可矣。」

  袁宏曰:夫壽夭窮達,有生之分也。得失悲欣,萬物之情也。故推分而觀,帝王之與布衣,竹柏之與朝菌〔一〕,焉足言哉?以情而誤,一顧之與蹔毀,傾蓋之與脫驂〔二〕,猶尚可為歡戚,而況大斯哉?夫能與造化推移,而不以哀樂為心者,達節之人也。自斯以還,屬於方域。得之不能不欣,喪之不能不戚。故原得失之大,而天下所必同者,莫尚於通塞乎?然才高者宜通,而懷寶以之陸沈;德薄者必卑,而鄙夫以之竊位。是則通塞可得而遇,否泰難得而期也。君子或因風雲之勢,以建山岳之功;乘日月之末光,以成一匱之業。雖著功美於當年,猶欣一遇於千載。若夫版築漁釣,織箔鼓刀,韞櫝胸懷〔三〕,與之朽爛者,焉可數哉!至如樂毅之遇於燕昭,屈原之事於楚懷,白起之用於秦王,范增之奉於項籍,雖終同顛沛,猶一申其志,誠未足以語夫通塞者乎!白首抱關,轉死溝壑者,何殊間哉!夫以鄧生之才,參擬王佐之略,損翮弭鱗,棲遲刀筆之間,豈以為謙,勢誠然也。及其遇雲雨,騰龍津,豈猶吳漢之疇,能就成天之構,馬武之徒,亦與鸞鳳參飛。由此觀之,向之所謂通塞者,豈不然乎?

  〔一〕論語子罕篇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又莊子消遙游曰:「朝菌不知晦朔。」王引之曰:「淮南道應篇引此,朝菌作朝秀。高注曰:「朝秀,朝出暮死之蟲也,生水上,狀如蠶蛾,一名孳母。」據此則朝秀蟲名也。」郭慶藩曰:「王說是也。廣雅正作朝●」宏因莊子舊文,不知其誤也。

  〔二〕范書朱穆傳論曰「紵衣傾蓋」。李賢曰:「孔叢子曰:「孔子與程子相遇於塗,傾蓋而語。」傾蓋謂駐車交蓋也。」

  〔三〕版築者,孟子告子曰:「傅說舉於版築之間。」注曰:「傅說築傅巖,武丁舉以為相。」漁釣者,史記齊太公世家曰:「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織箔者,史記絳侯世家曰:「勃以織簿曲為生。」鼓刀者,楚辭曰:「師望在肆昌何識,鼓刀揚聲后何喜。」言呂望于市肆而屠,文王不識其才,見其鼓刀乃始悟。然此鼓刀,恐指狗屠樊噲。韞櫝者,范書張衡傳曰:「且韞櫝以待價,踵顏氏行止。」注曰:「論語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乃言匿才而待時運之至。  初,有司請封皇子,天子弗許也。固請連年,乃從之。  四月戊申,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一〕,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是日,天子思李通之功,乃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  〔一〕據范書補。

  袁宏曰:書稱「協和萬邦」,易曰「萬國咸寧」。然則諸侯之治,建於上古,未有知其所始者也。嘗試言之曰:夫百人聚,不亂則散;以一人為主,則斯治矣。有主則治,無主則亂。故分而主之,則諸侯之勢成矣;總而君之,則王者之權定矣。然分而主之,必經綸而後寧;總而君之,必統體而後安。然則經綸之方,在乎設官分職,因萬物之所能。統體之道,在乎至公無私,與天下均其欲。故帝王之作,必建萬國而樹親賢,置百司而班群才。所以不私諸己,共饗天下,分其力任,以濟民事。周禮: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之田方五百里,侯伯子男降殺之,謂之五等。雖富有天下,綜理不過王畿,臨饗一國,政刑不出封域。故眾務簡而才有餘,所任輕而事不滯。諸侯朝聘,所以述職納賦,盡其禮敬也。天子巡狩,所以觀察風教,知其善惡也。功德著於民者,加地進律;其有不善者,則明九伐之制〔一〕。是以世祿承襲之徒,保其富厚,而無苟且之慮,修績述官之疇,務善其禮,不為進取之計。故信義著而道化成,名器固而風俗淳,推之百世,可久之道也。

  〔一〕周禮夏官大司馬曰:「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

  爰自唐虞,至于三代,文質相因,損益有物,諸侯之制,存而不革,長世育民,所由遠矣。及王略不震,諸侯違度,官失其序,民移其業。然而眾國扶持,大小相制,雖彊毅之國,不能擅一時之勢,豪杰之士,無所騁嘯吒之心。昔周室微弱,政教陵遲,桓文翼戴,〔一〕二國是賴。憂勤王室,則諸侯慕而率從;振而驕之,則九國判而不至〔二〕。楚恃江、漢,秦據崤、函,心希九鼎,志存神器,然畏迫宗姬,忌憚齊晉。歷載八百,然後降為庶人。豈非列國扶疏,根深難拔,已然之效哉!戰國之時,志在兼并。伐國而貪其民,得邑而置其私,而郡縣之勢萌矣。秦有天下,覽周之弊,毀廢五等,因而用之。傾天下之珍,以奉一身之欲;舉四海之務,以關一人之聽。故財有餘而天下分,怨不理而四海叛。高祖既帝,鑒秦之失,分裂膏腴,封殖子弟。至於將相功臣,租稅而已,郡縣之官,即而弗改。夫畫土分民,止於親戚,班爵施勞,不逮功賢。猶賴宗室之固,以折諸呂之難,況萬國親賢兼樹者哉!文帝時,賈誼言曰:「夫欲天下之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使海內之勢,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則諸國之君,莫有異心,輻湊並進,而歸命天子矣。」文帝不從,卒有吳、楚之變。忿而懲之,大懼諸侯。推恩以分其國,因事以削其邑,枝葉既落,本根從焉,遂使王莽假託恩道,揖讓稱帝,豈不易哉!光武中興,振而復之,奄有天下,不失舊物,而建封略,一遵前制。諸侯禁網,日月增密,末世衰微,遂以卑弱。宗室懼於罪敗,同姓挫於庶民,一夫攘臂,故以能亂天下矣。

  〔一〕齊桓、晉文也。

  〔二〕史記齊太公世家曰:「三十五年夏,會諸侯于葵丘。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命無拜。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賜。秋,復會諸侯於葵丘,益有驕色。周使宰孔會。諸侯頗有叛者。」集解曰:「公羊傳:「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由此觀之,五等之治,歷載彌長,君臣世及,莫有遷去。雖元首不康,諸侯不為失政;一國不治,天下不為之亂。故時有革代之變,而無土崩之勢。郡縣之立,禍亂實多。君無常君之民,尊卑迭而無別,去來似於過客。人務一時之功,家有苟且之計。機務充於王府,權重并于京師。一人休明,則王政略班海內;元首昏闇,則匹夫擬議神器。是以閨闥不淨,四海為之鼎沸;天網一弛,六合為之窮兵。夫安危之勢,著於古今,歷代之君,莫能創改,而欲天下不亂,其可得乎?嗚呼!帝王之道,可不鑒歟?

  癸丑,追尊兄縯曰齊武公,仲曰魯哀公。  盧芳自匈奴入高柳〔一〕。  〔一〕范書作十二月之事,袁紀恐脫之。下亦同。  左馮翊蓋延薨。  是時天下墾田多不實,百姓嗟怨。諸郡各使吏奏事,帝見陳留吏其牘下疏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詰〕(詔)吏〔一〕,吏誑言於長壽街上得之〔二〕。東海公陽在幄後〔三〕,因言曰:「吏受郡敕,欲以墾田(民)相比方耳〔四〕。」詔難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故田宅不可問。」乃詰吏,吏具服,如陽言。由是帝彌重陽也。

  〔一〕詰詔形近而訛,據東觀記、范書改。

  〔二〕吳樹平輯風俗通義佚文曰:「京師有長壽街、萬歲街、士馬街,若此非一。街者,攜也,離也,四出之路攜離而別。」

  〔三〕陽,即顯宗也,時為東海公。初名陽,後改名莊,字子麗。見類聚卷十二引袁山松書。

  〔四〕「民」系衍文,據東觀記、范書刪。

  十六年(庚子、四0)  春二月,交阯女子徵側、徵貳反,九真、日南、合浦並為盜賊。

  三月辛丑,日有食之。

  冬十月,盧芳降。封芳為代王。  是時天下刺史、太守以墾田不實下獄死者十餘人。於是南郡太守劉隆亦繫獄,上以隆功臣也,免為庶人。

  上從容問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牧守多也。」援曰:「死得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復生。」上大笑。其順時不忤,皆此類也。援長七尺五寸,疏眉美髯,博通多聞,閑於進對,善說前言往事。與上言舊時三輔長者、閭里豪傑,皇太子、諸王聽之無倦。上知援智有餘,甚見親重。

  十七年(辛丑、四一)

  春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一〕。

  〔一〕通鑑考異曰:「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按續漢五行志亦作「乙未」。

  夏四月,上幸滎陽、潁川、章陵。

  六月癸巳,臨淮公衡薨。

  秋七月,廬江費登等反〔一〕,虎賁中郎將馬援平之。

  〔一〕范書馬援傳曰:「初,卷人維氾,訞言稱神,有弟子數百人,坐法誅。後其弟子李廣等,宣言氾神化不死,以誑惑百姓。十七年,遂共聚會徒黨,攻沒皖城,殺皖侯劉閔,自稱南嶽大師。遣謁者張宗,將兵數千人討之,復為廣所敗。於是使援發諸郡兵,合萬餘人,擊破廣等,斬之。」據郡國志,皖城屬廬江郡。又惠棟曰:「袁紀作「費登」,當亦是卷人維氾之弟子,所載者異耳。」

  冬十月辛巳,皇后郭氏廢,立皇后陰氏。  初,郭后寵衰,數懷怨恚,廢。〔上〕東門候郅憚上書曰〔一〕:「臣聞夫婦之間,父不能得之於子,君不能得之於臣,況臣欲得之於君乎〔二〕?是臣所不敢也。雖然,願陛下念其不可,勿亂大倫,使天下有議社稷者。」上善之曰:「憚恕己而量主,知我必不可以所私而輕天下者也。」

  〔一〕袁紀原誤作「東門侯」,據東觀記、范書改補。  〔二〕史記外戚世家曰:「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況卑下乎!」索隱曰:「以言夫婦親愛之情,雖君父之尊而不奪臣子所好愛,使移其本意,是不能得也。故曰「匹夫不可奪志」是也。」

  陰后,南陽新野人。更始元年,世祖納后于宛,方北之洛陽〔一〕,令后歸新野,止宛。宛中少黨,諸陰、鄧鄉里豪居,能自讓。建武初,迎后於育陽,為貴人。上以后性寬仁,欲立之。后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時郭后以生太子彊,故遂立郭后。及后生東海王陽,而寵益盛。后性慈仁,十歲喪父〔二〕,語及之,未嘗不流涕。上常言希見親,不在已數十年,語及之,輒涕者。追爵謚后父隆為宣恩侯〔三〕,以兄識為侍中,封元庶侯,識弟興為期門僕射,興弟就襲父爵,更封新陽侯。

  〔一〕范書作「方西之洛陽」。按洛陽在宛之北,袁紀是。

  〔二〕范書作「七歲喪父」。

  〔三〕東觀記作「父睦」,續漢書作「宣恩哀侯陸」,范書闕書,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識字次伯,齊武王時,以率宗人賓客為偏裨矣。及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將益其邑,識辭曰:「天下初定,將帥有功者眾,臣幸託屬掖庭,賞賜豐衍,如復加爵邑,此親戚受賞,國人計功也,不可以示天下。」上甚美之。  興字君陵,筋力過人。其從出入,常操小蓋〔一〕,鄣翳風雨,泥塗狹隘,躬自履涉。上所幸止,必先入清宮。居則博觀五經,訪問政事,尊賢下士,廣求得失,獻善替否,薦達後進,好施接人,門無游俠。與張宗等不相好〔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達之。張氾之徒與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起第宅,采椽麤樸,足避風雨。常稱:「豐屋之戒,若不修德,雖有崇臺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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