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竹书纪年辑证》·(附一)無年世可繫者 原文

〔一〕《竹書紀年》帝王之沒皆曰「陟」《韓昌黎集?黃陵廟碑》案:《存真》、《輯校》列於五帝部分「昌意降居若水」條後。《輯校》云:「此昌黎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訂補》云:「案此條似不應列於此。」「沒」,《存真》、《輯校》皆作「崩」。今本《紀年》注作「崩」,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一云:「韓昌黎《黃陵廟碑》引注文首句「崩」作「沒」。」《存真》、《輯校》或據今本改。《訂補》所引《路史?發揮》卷五,見本書附錄。

  〔二〕獲君曰「止」,誅臣曰「刺」,殺其大夫曰「殺」(其事並出《竹書紀年》)。《史通?惑經》案:《訂補》云:「案此乃劉知幾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補於「無年世可繫者」。

  〔三〕執我行人(其事並出《竹書紀年》)。《史通?惑經》案:《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繫者」。《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五據此列於晉頃公七年,作「執魯行人叔孫婼」。原《史通》之意,以為《紀年》書法多與《春秋》同,不必實指某事。此「執我行人」之「我」應為晉而非魯,雷氏之說非是。

  〔四〕王恢,一,魏思成王時。《紀年》。《古今同姓名錄》卷上案:《訂補》云:「案「思」乃「惠」之誤。」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附錄已收,《訂補》補於「無年世可繫者」。《古今同姓名錄》二卷,梁元帝蕭繹撰。此為元人葉森所增補,然所綴入者皆為標注,不相淆雜,原書尚可考見。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類書類。

  〔五〕王莽,一,魏惠王時人。《紀年》。《古今同姓名錄》卷上案: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附錄已收,與上條合為一條,云:「二人姓系未詳,事亦失考,《古今同姓名錄》引,云梁惠成王時人也。」《訂補》補於「無年世可繫者」。

  以上五條皆為唐代以前著述所引《紀年》,應可信從,唯或為隱括之詞,或屬簡略過甚,即強為編次,亦無年可繫,因附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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