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鶾著 | 职官 | 办事以见解为主。呈状一到,要识得何处是真,何处是伪,何处是起衅情由,何处是本人破绽,又要看出此事将来作何结局,方定主意,庶有把鼻。事件初到,不可先有成心。及至办理,又不可漫无主意。盖有成心,则不能鉴空衡平,理必致偏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