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邛州蒲江人,字不妄。高稼子。理宗绍定二年进士。李心传修四朝史,辟为史馆校阅,分修光、宁二帝纪。因言事,忤宰相史嵩之,出为外官。淳祐六年复以论史嵩之事被排出外。历福建路计度转运副使,为宰相丁大全之党诬劾,夺职降官,大全罢,事始得白。恭帝德祐元年累官至参知政事,为宰相留梦炎乘间罢去。有《诗肤说》、《耻堂文集》等。
华亭沈虞卿,惠山尤延之。每见无杂语,只说林景思。
试问景思有何好,佳句惊人人绝倒。句句飞从月外来,可羞王公荐穹昊。
若人乘云驾天风,秋衣剪菊裁芙蓉。暮宿银汉朝蓬宫,我欲从之东海东。
西湖柳色二三月,相逢一笑冠缨绝。醉招和靖叫东坡,一吸西湖湖欲竭。
我醉自眠君自颠,路人往往指作仙。此辈何曾识此乐,识与不识俱可怜。
别时花开今已落,思君令人瘦如鹤。梦里随君携酒瓢,同登天台度石桥。
瀑泉界天泻云窟,长松拔地搀烟霄。与君联句章未了,帝城钟动西峰晓。
海风吹堕珊瑚枝,乃是先生寄我诗。火云烧江江水沸,君诗清凉过于水。
定知来自雪巢底,恍然坐我天台寺。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