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宋代〕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挽李卿俦老二首
刘克庄 〔宋代〕
偈五首 其三
释道行 〔宋代〕
通身是口,说得一半。通身是眼,用得一橛。用不到处说有馀,说不到处用无尽。
所以道,当用无说,当说无用。用说同时,用说不同时。
诸人若也拟议,西峰在你脚底。
六月二十一日早行十六首
吴芾 〔宋代〕
赠云峰演庵主
李昴英 〔宋代〕
问道宜兴二首
岳珂 〔宋代〕
落花长吟
邵雍 〔宋代〕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释印肃 〔宋代〕
清明日遣三儿奠李文正公墓时上疏乞归未报
顾清 〔明代〕
海上凯歌二首赠汤将军
唐顺之 〔明代〕
说之方忧韩公表大夫疾遽致仕乃蒙传视送陈州
晁说之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