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顽阴春不退,急雪日争飞。竟夕明通牖,乘风暗入帏。
不成宜麦瑞,空假却蝗威。漫拥袁安户,偏沾东郭衣。
燮调吾道拙,斟唱此心违。挟纩何当喜,重裘幸免讥。
耽诗应益瘦,多病故难肥。拟订梅花约,山阴访钓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