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元气无根株,地脉有断绝。日月互吞吐,云雾自生灭。
楚妃结幽想,巴客答清吷。宁知莽苍中,不假巨鳌力。
势阅南纪浮,思随西风发。形影寄孤舟,吾道成鴃舌。
笑谈正凌傲,俯仰不偪侧。每与景物会,未省欢娱毕。
叠翠晚愔愔,堕黄秋的的。鱼龙负赑赑,独鸟去不息。
旷原眇周抱,异境超慌惚。径度万顷空,忽得一拳碧。
稍稍鸡犬近,依依钟梵夕。推门月微堕,煮茗香初歇。
衣裳识霜信,瓶钵了禅悦。事定心源清,梦回斗柄直。
周游兴欲尽,长往计未决。出门更回首,沙水荡虚白。
美哉神禹功,已矣三苗国。山川长不朽,愚智俱可惜。
神交正冥冥,指点空历历。慎勿语俗人,桃源恐相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