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湖光明可鉴,山色净如沐。閒心惬旧观,愁眼快奇瞩。
依然北窗下,凝尘满书簏。访我乌皮几,拂我青毡褥。
荒哉赋远游,幸甚遂初服。老红饯馀春,众绿自幽馥。
好风吹晚晴,斜照入疏竹。兀坐胎息匀,不觉清梦熟。
星槎八月回,阊阖九天开。暂弭吴门楫,同衔江上杯。
沧洲吾尚困,青琐尔真陪。自怅风尘侣,还怜霄汉才。
清秋枫叶赤,离思杳难裁。既愁津树远,复恨逝波催。
他时相忆处,明月照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