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次韵审知寄来二首
赵蕃 〔宋代〕
谢王泽州寄长松兼简张天觉二首
苏轼 〔宋代〕
次韵赠汪解元行
卫博 〔宋代〕
滕王阁三首
吴芾 〔宋代〕
寄林石田老友
顾逢 〔宋代〕
赵德安
魏了翁 〔宋代〕
甲申露布告诛曦,丙戌巴台已磔禧。或谓禄媭非汉患,谁知田李遗唐危。
安州得祸闻人说,荆莫上功惟我知。三十三年旧寮友,朔风吹泪读残碑。
庆元冬再到盱眙四首
陈造 〔宋代〕
江城子 和韵姜中丞,兼寄赵侍御明叔
张之翰 〔元代〕
李遥买杖
沈括 〔宋代〕
偈
释善资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