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城临小别,无多听事,近潇湘、弄雨疏帘静。束带公庭,苦相对、督邮清冷。
漫争夸、故人为令。行云赋手,善描神女,早吹来、阳台艳影。
瓮发彯清。可钓有、槎头缩颈。趁烟波、晚楼同凭。
倚福修慧,深丹浓翠。倚慧修福,砌锦层縠。福慧两全,众彩明鲜。
紫不乱朱,缟不碍玄。惟茜惟碧,参鳞差翼。空王座上,一片如织。
善哉命妇,巧思精究。劝化诸女,如出一手。惟此命妇,诸善女人。
于寿域中,克康克宁。女子有行,归宁母家。载殒淑身,发明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