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不醉如何。金樽满、抬头且劝嫦娥。看今看古,为问可也愁么。
我踏红尘才廿载,已难禁蟋蟀声多。况来宵。一分月缺,多半秋过。
空将流光掷却,但有谁绿鬓,不受消磨。断砧零叶,催送急景如梭。
年年愿携此月,长留照当筵金缕歌。瑶台近,任梦魂飞度,疏星澹河。